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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互感器选型指南:
电流互感器选型时需参考以下参数
1. 工作电压
实际工作电压必须小于或等于电流互感器额定电压;
BH-0.66-系列适用于工作电压0.72kV及以下系统;
BH-LZZB-10系列适用于工作电压10kV及以下系统。
2. 额定电流比
实际工作电流不得大于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流,一般建议选择在互感器额定电流的70~90%为最佳。
例:实际电流175A,建议选择额定一次电流为200A。
3 准确级
测量用常见等级分为:0.2S、0.5S、0.2、0.5、1.0等;
0.2S、0.5S测量范围为额定一次电流的1%~120%;
0.2、0.5、1.0测量范围为额定一次电流的5%~120%;
保护级电流互感器:5P10、 10P20;
5P、10P分别表示二次复合误差5% 10%;
10、20分别表示准确限值系数(即一次电流倍数);
例:150/1、5P10、10VA
表示一次电流(瞬时)1500A时再二次负荷≤10VA时,电流互感器二次输出复合误差小于5%。
4. 贯穿式电流互感器窗口选择
一次为母排:选择电流互感器时需要参考容量大小及相间距离是否合适;
一次为电缆:选择电流互感器时,需参考电缆外径与电流互感器是否适合(附电缆截面与外径参考表)
5. 额定容量与二次传输距离
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标准值为5A、1A,二次电流1A电流互感器相对二次电流5A在同等容量情况下,传输距离相比约25倍。如电流表与互感器相距较远时,建议选用二次额定电流为1A。
电流互感器二次负荷包括:表计功耗、引线功耗
表计功耗:5A表约1.0~1.5VA
1A表约 0.3~0.5VA
引线功耗见下表:
不同额定容量时传输距离(m)(包括表计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