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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法规不能再“沉睡”

   日期:2018-11-1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703    评论:0    
核心提示:  养犬管理法规不能再“沉睡”  11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

  养犬管理法规不能再“沉睡”

  11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狗绳的宠物犬。因小狗追逐吓到孩子,徐女士用脚驱赶,因此与犬主金某发生口角,随后被金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另据澎湃新闻报道,余杭区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已经查实涉事犬只属于无证犬,目前已被扣押,并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个人养犬的将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我仔细看了网上冲突视频,金某先是将被害人推至轿车引擎盖上进行殴打,被群众劝开后再次上前,打倒被害人并骑在其身上用拳头击打——有多大仇恨在,至于下此狠手?一男一女,力量悬殊,未形成对打之势。如果是两个势均力敌的男子,用上凶器闹出人命,是有可能的。

  打人者受到刑事追究,罪有应得。不过,类似事件各地已多次发生,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责任人受到追究,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看到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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