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5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共同开展2021年西沙海域海龟放流活动,将160只罚没救护的海龟放归大海。这批海龟由江苏省检察院查获,经渔业部门组织救治和野化生存训练,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本次放归的每一只海龟都安装了专用标识,以减少其再次被非法捕捞、交易的风险。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会同国家林草局将海龟等302种水生野生动物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先后颁布实施了海龟、斑海豹、中华白海豚等7个重点物种的保护行动计划,加大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力度,会同公安、海关、市场监管、中国海警、林草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清风”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