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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732元/人月

   日期:2020-11-24     来源:哈尔滨日报2020年11月24日08:55 <img    作者:zgny.com    浏览:345    评论:0    
核心提示:23日,哈尔滨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案》。按照《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

23日,哈尔滨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案》。按照《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将9区城市低保标准由684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9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4020元/人年提高到4404元/人年。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按低保标准1.2和1.5倍同步提高。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9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424元/人年,9县(市)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432元/人年,全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736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档次。

哈尔滨市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0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73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2006年的683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的4404元/人年。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24.24万人。(记者 王媛)

(作者: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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