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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突出三个重点 扎实推进村建制调整改革

   日期:2020-11-1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zgny.com    浏览:247    评论:0    
核心提示:针对村建制调整改革后新村融合度不够、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为民服务指数不高等问题,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按照“统一推进、分步解决”

针对村建制调整改革后新村融合度不够、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为民服务指数不高等问题,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按照“统一推进、分步解决”原则,突出并心融合、便民服务、产业发展,不断凝聚发展力量、优化发展环境、集聚发展动能,推进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地落实。

突出并心融合出成效,不断凝聚发展力量。针对干群融合度较低、并村不并心等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凝聚发展共识。一是围绕队伍融合聚民心。全面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常职干部“驻社包片”,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公司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兼任村级群团社会组织负责人,村级各类组织有效融合。全面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年限补助+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创收奖励”薪酬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月薪酬平均增幅达100%以上,村“两委”干部每月薪酬提高70%左右。二是围绕组织融合聚力量。深入实施“雁归南行动”,持续构建“1+6”政策体系,包装形成回引项目123个、梳理形成回引政策清单31项,成功回引1406名优秀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持续开展“四项培养”,出台《南溪区发展优秀农民工党员双向培养工作方案》,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机制,目前已在北京、广州等地成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党组织积极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和村党组织评先定级活动,对后进党组织结对帮扶,促使其尽快转化。三是围绕机制融合聚效能。130个村全覆盖建立1名联系区领导、1名包村镇领导、1名法律工作者、1名干警(辅警)、1支驻村工作组“五个一”帮镇带村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示范创建机制,全力推进5个(市级1个,区级4个)基层治理试点镇,15个区级连片试点村打造探索推广家长、院长、组长为主体的“三长”基层治理模式,完善“一约五会”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议事决策机制,全力推行村务组务公开,开发“阳光村务”监管平台,实现村级“三务”线上公开。

突出便民服务提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针对服务质效不高、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迅速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一是下沉服务事项。投入1787.76万元,全力推进31个村级阵地改(扩)建工程,完成34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点升级改造工程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下沉品牌培训报名、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中心存等34项服务事项到一类村办理,不断推动群众满意度上升。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深入实施交通大会战,新(改)建成农村公路320.9公里,打通断头路160公里,11个镇(街道)通客车率100%,行政村班线客车、公交车或“社区巴士”覆盖率达100%。总投入1000余万元,在太平村、石公村、登高村等村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着力将具有场镇雏形的一类村打造成为新的特色小场镇。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推广驻点、代办、巡回、走访等方式,每天至少安排1名常职干部或综合专干到原村阵地轮流坐班,并向群众进行公示村常职干部和综合专干定期到组入户收集群众办事资料,待村级证明或审核事项完成后,再反馈给办事群众村党组织书记轮流到便民服务点签字盖章。

突出产业发展强支撑,不断集聚发展动能。针对村建制调整改革后产业规模小、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强等问题,从产业规划、主体培育、政策支持等方面着力,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动能。一是突出“高”字抓规划。紧扣全市现代农业“6+3”产业体系,聘请省有机肥料产业发展促进会等专家团队,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原则,采取“下沉式”、“体验式”、“蹲点式”等形式深入各村开展考察调研,“一村一策”“一村一品”科学编制村集体经济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区11个镇(街道)、130个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突出“快”字抓培育。围绕血橙、生猪、早茶、林竹等特色产业,大力支持和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合社,开展精深加工,带动农民增收。全区累计发展专业合作组织406个、家庭农场352个,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3个,市级以上示范社36个,市级以上家庭农场4个累计投入支持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资金400余万元。三是突出“准”字抓扶持。创新设立特色村1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建立涉农资金打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农业、水利、畜牧等领域1亿元涉农资金,以奖代补激励支持各村发展重点区域产业和项目建设。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机制,持续设置2175万元乡村振兴分险基金,深化与省农担公司等机构合作,对100万元以上规模的村级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分别按贷款金额的30%、30%、40%比例分险。截至目前,已为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8785万元。 (夏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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