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论断,始终紧握草原执法绿剑,守护大美草原,做到了“五抓五有”。
一是源头抓立法,使绿剑有柄。认真贯彻《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颁布实施《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等15个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草原执法奠定了法治基础。
二是面上抓普法,使绿剑有光。组织开展“生态甘肃,绿色家园”草原万里行宣传活动,举办两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竞赛;举办35期草原执法培训班,培训草原执法人员1900人(次)、草原管护员3200余人。
三是规范抓执法,使绿剑有刃。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近三年查处草原违法案件173起。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提高案件查处震慑力。
四是全程抓监督,使绿剑有鞘。实施重大草原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对草原征占用审核、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草原违法案件查处等进行全面督查,开通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五是重点抓体系,使绿剑有力。目前,甘肃省已有草原监理机构80多个,草原监管人员778人,聘用村级草原管护员1.5万人,为开展草原监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甘肃省将深入推进大美草原守护行动,为保护大美草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