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湿地,也是黄河生态安全的“自然之肾”。生态环境部7月3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巴彦淖尔市工作统筹不力、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对未批先建的9万亩养殖项目态度暧昧,乌梁素海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对维系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黄河水质和度汛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乌梁素海生态环保工作现场督察发现,乌梁素海治理污染项目实施严重滞后,水质总体仍为Ⅴ类。
农业污染是乌梁素海污染主要来源,2016年自治区政府批复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规划了湖泊生态补水配套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治理与生态改善工程、规划区污染源减排工程等五大类96个项目,总投资80亿元。但现场督察发现,96个项目中,41项本应于2017年前完成,但截至2018年6月,实际仅完成10项,另有9项在建,22项仍未动工。特别是8个农业面源治理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等涉及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9万亩养殖是从2012年4月引进的河南大湖水产公司项目,但一直未履行环评手续。当地在2017年4月对此罚款97.5万元,并要求对项目开展生态后评估。但是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情况下,养殖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比2016年还增加2万亩,养殖面积达9万亩。
乌梁素海非养殖区域水质清澈、透明性好,而养殖区域水质显混浊。经现场取样监测,非养殖区域水质达到Ⅳ类,而养殖区域水质为Ⅴ类,水质差异明显。督察认为,自治区发改委在审核《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时,对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研究不够、审核不严,致使规划要求与实际工作“两张皮”;在环境整改措施落实时,自治区有关部门各行其是,甚至是敷衍塞责。巴彦淖尔市对9万亩养殖项目态度暧昧,对湖区水质影响最大的农业面源污染没有采取实质性措施,说不清、道不明,得过且过。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巴彦淖尔市应就规划项目调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凌汛生态补水、湖区规模养殖、污水收集管网、湿地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察组还将做好后续各项督察工作。(记者 李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