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才
近日,北京市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用人单位3种行为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而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税收优惠等方面受到限制。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之所以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劳务分包,工资支付责任主体混乱。“黑名单”正是针对于此,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通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提高用人单位失信违法成本,从“不敢欠”逐渐变成“不想欠”。
北京作为首都,用工体量巨大,此次细则颁布很有必要,但要使该细则真正见到实效,关键还在于加强监管,防止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换一个“马甲”招摇过市。此外,还可配合开展农民工月薪制等举措,多管齐下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