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
加强考核监督杜绝河(湖)长只挂名、不干事
本报记者施维
“近年来,‘河(湖)长制’在全国范围推行,其环境治理作用和生态保护功能日益明显。但有些地方把‘河长制’当成了‘挂名制’,存在只挂名、不干活的现象,这说明‘河(湖)长制’在落实层面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必须加强监督考核。”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小平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尤其是村级河(湖)长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特别是“河(湖)长制”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市县河长办和治水办合署不合力;河(湖)长考核和问责的操作规范还不够科学,问责奖励机制对村级河(湖)长缺乏有效激励或制约。
他建议,应在国家层面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机构承担的职责,建立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等制度,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水环境保护职责。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地方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统筹高效运用各领域治水资金,保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更加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