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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家共商共治农药残留

   日期:2019-11-0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555    评论:0    
核心提示:“一带一路”国家共商共治农药残留记者 吕珂昕本报讯(记者 吕珂昕)近日,由中国农业农村部主办、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承办的

“一带一路”国家共商共治农药残留

记者 吕珂昕

本报讯(记者 吕珂昕)近日,由中国农业农村部主办、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承办的2019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药政策人才(农药残留专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

作为关乎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农药生产使用管理和农药残留控制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是农药生产、使用和出口大国,农业农村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农药的登记管理和市场监管,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知识储备。2017年,中国通过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不仅进一步有效引导了国内农药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也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了有效的政策借鉴。

“中国是越南最大的农药进口国,中国农药政策的变化将会影响到越南的农药市场。这次参加培训,我也想具体了解一下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的成效成果。”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司农药管理处官员阮忠信在2017年就参加过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越南举办的培训班,他认为中国的农药管理和农残控制体系完整、经验丰富,“很多政策、技术、实践技巧都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据介绍,此次培训班为期一周,来自菲律宾、越南、土耳其、阿根廷等7个国家的14名学员在北京、成都等地进行了学习参观。在课堂学习中,学员们具体学习了中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程序与标准现状、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的性能指标判定、国家监测体系、检测技术进展以及农药进出口情况与管理等。课堂学习之后,学员们实地参观了中国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残留实验室。培训班举办期间,组织方还设置了各国学员分享交流环节,促进学员互学互鉴,增进了解。

中国是《鹿特丹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也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国。开班式上,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朱恩林简要介绍了中国农药管理体制和具体措施以及新《条例》及配套规章的重要作用。他谈到,多年来,通过多双边渠道,中国不断加强与各国农药管理部门的磋商协调,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享管理经验,共同提升农药管理水平和评审能力,共同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病虫草害防治能力增强和粮食生产安全。

“本次培训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药管理和技术人员搭建农药残留管理技术交流平台,分享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的相关经验。”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说,药检所是CCPR主席国执行机构,设有CCPR秘书处,多次组织CCPR国际年会,积极参与各种多边和双边农药国际管理技术活动,旨在推动农药全球化管理与技术进步,推动农药为保障全球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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