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庆国芦晓春)日前,北京市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就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保障好生态涵养区的基本权益和发展权益,北京市从资金和政策双发力,让生态涵养区的农户、企业、干部和政府“不吃亏、能受益”。
据悉,北京市生态涵养区范围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生态涵养区在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布局中处于压轴的位置,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多年来,北京市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结对协作机制、加强干部人才保障等方面“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
目前,北京市制定了很多生态保护补偿方面的政策,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动态调整机制让看山、护林、保水的人民群众实现“绿岗”就业增收。对从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的企业予以鼓励支持,在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保障。
让生态涵养区政府做生态涵养“不吃亏、能受益”。按照保障基本运行、强化主导功能、规范资金使用的原则,通过机制创新将市级生态类政策和资金统筹起来,加大市级转移支付力度。五年来,市级财政累计安排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资金2658亿元,年度资金规模从2013年的454.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60.8亿元,增长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