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启动为期3个月的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将重点检查和整改相关生产企业生产管理、原料管理、检化验管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生产管理。一要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要求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人工采光灯有防爆功能;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经过有相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合格,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二要落实粉尘防爆。要求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要确保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有关规定。在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实施明火作业。 三要落实消防要求。要配齐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开展扑救演练,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专门管理,生产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原料管理。生产中需要安全管控的原辅料物质,如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物质,亚硒酸钠等剧毒物质,液体香精等易燃易爆物质,要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管控、贮存和使用。
三、检化验管理。强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试剂的管控。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同时开展高温或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要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
四、人员管理。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定的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定与生产、检验过程相关的岗位操作规程,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