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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郊各区开展农药法规宣传活动 一对一上门“辅导”、建立追溯评价制度

   日期:2021-03-31     来源:东方城乡报    作者:zgny.com    浏览:1002    评论:0    
核心提示:  《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深入宣传法规主要内容,加强学习研讨、教育培训

  《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深入宣传法规主要内容,加强学习研讨、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沪郊各区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对一上门“辅导”

  为农资经营者授课

  如何引导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知法守法?金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结合对农资经营门店的现场检查和对农户的监督抽样过程,一对一上门宣传农药销售实名制、电子台账和科学用药等规定,强调相关法规的重要性,解读《规定》的注意事项和要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里,执法大队在一场咨询服务活动中,面向市民开展宣传活动,对现场群众进行知识普及和问题解答,发放宣传材料70余份。

  农药销售实名制的贯彻落实,农药经营者是关键的一环。日前,执法大队邀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为金山区59家农资门店的经营人员详细的解读《规定》条例,让经营人员能够了解并掌握法规内容。

  经过反复宣传和严格监督,金山区内的农资经营人员对相关规定有了正确认知,农资经营过程更透明有序。截至3月26日,全区范围内已做到农药经营电子台账实施率100%,农药销售电子台账信息完整率82.4%。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负责人表示,宣传月对执法人员也是一次温故知新的机会。大队执法人员在宣传、检查和培训当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巩固了原有知识,提高了掌握度,对《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的理解也更深刻。据悉,在本次宣传月结束后,执法大队将把农药法规宣传工作常态化。

  建立农资经营单位

  诚信追溯评价制度

  任兴亮在松江叶榭镇竹亭路开农资经营门店多年,最近两个月,他开始像个“大掌柜”一样,给每一个来买农药的农户作信息登记,从姓名、身份证,到联系电话、住地。“信息要全,没有身份证是买不了的。”即便是老熟客,对于没作过信息登记的,任兴亮还是会再三告知“买不了”。

  自2020年12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的《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先后出台,松江区农业农村委也当即启动农药实名制工作。培训宣传工作开展3个月余,数据显示,实名销售的信息登记完整率已从不足1%上升至超87%,推进收效较为明显。

  “实名制要做得规范,主要就在于农资经营门店和每个来买农药的农户,都能有意识地要好登记,电子台账准确,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松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海荣告诉记者,松江目前有74家农资经营门店,要把这些门店严格“管”起来,“刚开始,因为还有门店对登记系统的设备操作不熟,多数农户意识不强,愿意主动配合的人不多。”

  记者了解到,松江坚持绿色农业发展,从园艺场、合作社到家庭农场主,用药管控严格,标准统一,均采用实名销售的方式,信息可追溯明确;但仍有个别散户、个体经营者,在管理上并不明确。去年12月起,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开始排摸调查,针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多次开展专项培训,对配送企业、经营门店和涉农村(居)委会上门发放告知书,明确农药电子台账、销售实名制和信息公示制度等工作落实。

  目前,相关监督和执法行动已启动,并建立了针对农资经营单位的诚信追溯评价制度。先期,将通过上海市农资管理信息系统对“实名制”实施情况作在线核查,采用实地检查、线上检查和日常监督结合;对于明确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约谈;“4月起,对于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将依法处理。”赵海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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