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子”“米袋子”,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4月起沈阳市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整体推进、规范管理、由点及面、协作推进”的原则,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主体中试行“合格证”制度。确定首批试点主体100家,实施纸质合格证和电子合格证并行方式,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宣传挂图、入户宣传、开展培训及现场指导等方式,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针对合格证工作开展培训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试行主体共开具合格证3万余张(枚),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178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农产品生产者的信誉证明。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宣传培训和督导力度,逐步扩大试行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为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