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江西频道11月23日消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站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潮头,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一条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脉络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通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