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要打造全国著名的康养休闲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山清水秀、整洁有序、环境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是题中应有之义。
自2015年开始,石柱根据中央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两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该县231个行政村及涉农社区已实现了“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全覆盖的收运处理模式,达到“五有”标准(即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提前完成了国家规定的年度任务,达到了市级验收标准。
专项治理保障有力
走进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干净整洁的水泥马路,翠绿郁葱的花草树木,摆放整齐的垃圾桶,修葺一新的农家小院,一幅秀丽的农村田园风光图映入眼帘。
为改变村容村貌,华溪村结合该村实际,在农家小院放置了统一的垃圾收集桶,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得到较好控制,很多昔日的“邋遢小院”变成了如今的“干净院落”。
华溪村的变化只是石柱县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一个缩影。
自重庆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来,石柱县将其作为农村工作和民生实事的头等大事来抓。为此,石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石柱县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印发石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从制度上、资金上、措施上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据石柱县城乡建委负责人介绍,石柱县建立了县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2017年,该县安排了1908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同时筹集386万元开展“星级场镇”、“星级村庄”、“星级院落”、“星级农户”评选和奖励,有效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
实现垃圾长效治理
在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茶园沟组,公路旁的每个大院内都安置有崭新的垃圾桶,路边和院落内再也没有暴露的垃圾,村落环境干净整洁、清爽宜人,乡村居民逐渐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好习惯。
“将完善和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增添环卫设施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目前全乡各村设置垃圾桶200多个,添置垃圾清运车1台,便于统一对垃圾杂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三益乡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石柱县的每一个乡镇都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机制。
2016年,该县投入1419万元新购置3吨垃圾收集压缩车25辆(不含原购置8辆),确保33个乡镇(街道)均有1至2辆清运车;购置25吨可卸式运输车6辆及配套压缩箱体12个,保障了全县9个片区中转站运输车及垃圾压缩箱体的需求;新购置240升垃圾桶9668个,满足50%以上行政村垃圾前端收集的要求。投资360万元新建了龙沙、悦崃、西沱、黄鹤4个片区垃圾中转站,投资8万元建立了沙子、临溪2个片区临时垃圾中转站,“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已趋于完善。
2017年,该县又投资308.9万元新采购了可卸式运输车1辆、压缩箱体6个,充实到各片区垃圾中转站;新购置240升垃圾桶5400个布点在新治理的行政村前端,使全县垃圾桶布点达到15068处,全面解决了农村垃圾投放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石柱县还建立了一支人员稳定的保洁队伍。对全县231个行政村及涉农社区按人口和面积安排了461个前端保洁员(不含各乡镇、街道的垃圾收捡公益岗位)和转运人员76人,建立了前端保洁制度,保洁员服装、工具配备齐全。
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自家门前干净卫生了,村里还表彰了我,一举两得的事儿。今后,我还得把门前的环境继续保持好。”石柱县沿溪镇清溪村村民谭晓雯乐呵呵地说。
今年以来,石柱县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一是“清垃圾”。各乡镇(街道)彻底清理辖区内高速路、县乡和通村公路沿线,居民点、农户房前屋后各类存量垃圾,以及池塘、江(河)、渠堰、水沟漂浮物和两岸垃圾,确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污物。二是“清杂物”。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出入口、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沿街以及农房周边有碍观瞻的低档次建构筑物、广告牌匾、废弃立杆、围墙围挡等实施清除,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规范。三是“清庭院”。动员农户对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水沟、畜禽粪便进行清理,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
据统计,今年以来,石柱县有效治理陈年垃圾5880处共计9839.9吨,收运农村生活垃圾20182.8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覆盖人口比例达100%,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100%。
此外,石柱县还抓考核奖惩逗硬。每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一次月考评,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进行奖励;对倒数第二名的乡镇(街道)发“流动黄旗”一面,对倒数第一的乡镇(街道)发“流动灰旗”一面,对连续两次拿“流动灰旗”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拿“流动灰旗”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严肃问责。
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石柱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随意倒垃圾的人没有了,讲卫生、讲文明的人越来越多,来石柱旅游的游客也越来越多。(张锋 盛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