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为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各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口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为此,天津市将建立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联通各相关部门追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便捷化和数据共享;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开展肉类、蔬菜、食用菌、禽蛋、家畜、家禽、水产品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以统一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
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生产资料购、销、用全过程流向可追溯。
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进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进口乳粉、酒类、橄榄油、香米、矿泉水、茶叶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记者 于强 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