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0月11日电(记者 史卫燕)湖南省近日出台规定,将对所有市州党委、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实行严格的评价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市、州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每年8月底前完成;考核主要考查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市州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8月底前完成。
年度评价结果报湖南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和省绩效考评体系。
根据规定,目标考核结果作为湖南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湖南省绩效考评体系。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市州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