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10日电(记者甘泉)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河南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工作任务,探索总结出适合全省不同区域的“三权分置”具体实现路径和办法。
“三权分置”被称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河南颁布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目的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让土地作为要素流动起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建立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服务体系;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配套服务体系等激发“三农”活力。
河南省农业厅负责人介绍,此次河南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明确三年期限完成,目标是达到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效果,让农村土地“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