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为引导和激发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技术服务,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沈阳市制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计划,到2020年,沈阳市将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团50个、特派组100个、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建设农业农村“星创天地”50个,推广农业新品种、转化适用新技术300项。
据了解,沈阳市下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从2006年起组织开展。为使科技特派员队伍更加壮大,多部门联动机制更加顺畅,科技创业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使科技特派员成为农村创新创业的主体和农村科技服务的主力军,沈阳市确定了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具体任务,包括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农业公益性科研投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深入推进农科教结合,创新科技特派工作思路,构建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启动科技特派员登记制;以科技特派员制度为纽带,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收益机制、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等。
为鼓励成果转化,沈阳市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或入股方式在沈阳市实施转化的,所在单位可将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益或取得的股权,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或授予职务成果完成人及为职务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在选派激励政策方面,沈阳市规定,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将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离岗创业适用人员范围为市属及各地区所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试用期满且距离规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已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申请期限一般为3年,离岗创业期满确需延期且提出申请的,经审核批准可延长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