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中组部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今年,海城市向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申报的8项改革试点全部获批,加上原有的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目前,海城市共承担了14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成为目前全国承担农村改革试点最多的地区。
2014年11月20日,海城市被农业部、中农办等13部门确定为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成为全省唯一农村改革试验区。自获批以来,海城市陆续承担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等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今年2月20日,海城市接到省农村改革试验办转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的通知》后,按照“大胆试、大胆闯、不要墨守成规,力争拿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宗旨,放宽思维、放大眼界、放开胆识,围绕试验主题六大领域,紧扣鞍山市委“5+90”项重大改革举措,逐一对照海城改革30条内容,全力争取更多国家改革试点。经过论证、思考、撰写、修改、完善,在继续深化原有6项国家级改革试验任务的基础上,海城市制定形成了包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农业融资模式、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探索新型农业保险体系、涉农资金整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8项改革试点在内的《海城市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方案》,试点全部获批。
海城市主要负责人表示,目前的14项改革试点体现了系统性、协同性、关联性,为海城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搭建了基本框架,形成了改革的四梁八柱,加之去年海城市出台的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30条填充后,农村改革的内容更加丰满、改革推进更加贯通,实现了农村全要素改革。
随着改革纵深推进,海城作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效应持续显现。改革解放生产力,激活沉睡资产,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做活做优资本市场;改革已经引起国家、省市高度关注,为海城带来更多改革机会和改革机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目前通过改革争取专项资金3.44亿元,陆续还将获得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